寻月今天咕了没

不咕选手,但是填坑速度巨慢,不过仍然可放心食用。
小虐怡情,大虐伤身,酸酸甜甜最好磕,HE万岁

【犬狼】太阳与月亮 · 2

麻瓜高中au

莱姆斯遭遇校园欺凌,西里斯帮他出头的故事

具体设定见第一章

Ready?Go.

 

今天是周六,学生们回家的日子。

莱姆斯会在周六的时候到一家名为『柠檬雪宝』的甜品店打工,这家店的店主是一个名为阿不思·邓布利多的白胡子老人。莱姆斯觉得他很特别,毕竟你不会总是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戴着半月形眼镜、留着及腰白发又总是笑眯眯的老绅士。这位店主给了莱姆斯很可观的工资,加上学校和孤儿院发的补助金,足够他在养活自己的基础上每年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,像几本课外书,或几本好的学习资料。

只不过这位老先生总是神出鬼没的,总是突然出现在店门外,比如现在。

“啊,莱姆斯!几个周没见,你又长高了很多啊。”老人笑呵呵的推门而入。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左右,太阳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,令人只想沐浴着阳光,带上耳机,眯着眼睛舒舒服服的窝在懒人沙发里晒个日光浴。

“邓布利多先生!您想来点什么?”莱姆斯正在擦拭店里的桌子,抬头便看到了邓布利多正在笑着注视他。

“就金桔柠檬汁吧。莱姆斯,你穿着衬衫不会太热吗?”

“呃,不会,我感觉还可以——加椰果和珍珠,多糖少冰,对吗?”莱姆斯放下抹布,洗了洗手,走向配料台。要不是一个胳膊的伤,我才不会准备闷死自己呢。莱姆斯在心中小声念叨。

“哈哈哈,没错,你的记性一向很好。”

莱姆斯快速做好了一杯金桔柠檬汁,端给了邓布利多。他很享受做甜品和饮料的过程,他觉得这很像在做魔药——甜品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魔力,不是吗?

“啊,甜品真的很能使人快乐呢。”邓布利多喝了一口,陶醉到。“对了,其他人呢?”

“哦,他们都出去了。一点才开始工作呢,今天我看店。”莱姆斯又补充了一句。

“哈哈哈,是我忘了,我说今天怎么这么冷清呢,大家都不在啊。”

莱姆斯也笑了笑,回身继续拿起抹布清扫店里。

 

晚上六点。

莱姆斯穿好大衣,跟邓布利多打了个招呼便出门了——因为他未成年人的身份,邓布利多便让他提前下班——“莱姆斯,我知道你有能力,但是你是个未成年人,我不能让你冒险,就算你有一身腱子肉我也不会让你留得太晚,更何况你并没有。”

打开门,属于夜晚的冷风吹得他打了个哆嗦。嗯,得回去看看毛衣还能不能穿了。他这么想着。

到了巷子口的时候,他被黑暗中的某个东西绊了一下。这一下差点让他叫出来——你不能指望一个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事情的少年能好好地看路。那是什么东西?一根木头吗?

莱姆斯瞅了一眼,又受到了一次惊吓。麻瓜高中au

莱姆斯遭遇校园欺凌,西里斯帮他出头的故事

具体设定见第一章

Ready?Go.

 

今天是周六,学生们回家的日子。

莱姆斯会在周六的时候到一家名为『柠檬雪宝』的甜品店打工,这家店的店主是一个名为阿不思·邓布利多的白胡子老人。莱姆斯觉得他很特别,毕竟你不会总是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戴着半月形眼镜、留着及腰白发又总是笑眯眯的老绅士。这位店主给了莱姆斯很可观的工资,加上学校和孤儿院发的补助金,足够他在养活自己的基础上每年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,像几本课外书,或几本好的学习资料。

只不过这位老先生总是神出鬼没的,总是突然出现在店门外,比如现在。

“啊,莱姆斯!几个周没见,你又长高了很多啊。”老人笑呵呵的推门而入。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左右,太阳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,令人只想沐浴着阳光,带上耳机,眯着眼睛舒舒服服的窝在懒人沙发里晒个日光浴。

“邓布利多先生!您想来点什么?”莱姆斯正在擦拭店里的桌子,抬头便看到了邓布利多正在笑着注视他。

“就金桔柠檬汁吧。莱姆斯,你穿着衬衫不会太热吗?”

“呃,不会,我感觉还可以——加椰果和珍珠,多糖少冰,对吗?”莱姆斯放下抹布,洗了洗手,走向配料台。要不是一个胳膊的伤,我才不会准备闷死自己呢。莱姆斯在心中小声念叨。

“哈哈哈,没错,你的记性一向很好。”

莱姆斯快速做好了一杯金桔柠檬汁,端给了邓布利多。他很享受做甜品和饮料的过程,他觉得这很像在做魔药——甜品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魔力,不是吗?

“啊,甜品真的很能使人快乐呢。”邓布利多喝了一口,陶醉到。“对了,其他人呢?”

“哦,他们都出去了。一点才开始工作呢,今天我看店。”莱姆斯又补充了一句。

“哈哈哈,是我忘了,我说今天怎么这么冷清呢,大家都不在啊。”

莱姆斯也笑了笑,回身继续拿起抹布清扫店里。

 

晚上六点。

莱姆斯穿好大衣,跟邓布利多打了个招呼便出门了——因为他未成年人的身份,邓布利多便让他提前下班——“莱姆斯,我知道你有能力,但是你是个未成年人,我不能让你冒险,就算你有一身腱子肉我也不会让你留得太晚,更何况你并没有。”

打开门,属于夜晚的冷风吹得他打了个哆嗦。嗯,得回去看看毛衣还能不能穿了。他这么想着。

到了巷子口的时候,他被黑暗中的某个东西绊了一下。这一下差点让他叫出来——你不能指望一个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事情的少年能好好地看路。那是什么东西?一根木头吗?

莱姆斯瞅了一眼,又受到了一次惊吓。我丢,居然是个人吗。

刚才他估计是踢到了这个人的腿。也许是喝醉了的酒鬼吧,在这个巷子里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

莱姆斯正准备迈过去,忽然间感觉到有些不对。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?他仔细地看了一眼,直接愣住了。

这个人在他心里住了四年,他怎么能不熟悉呢?

地上的少年皮肤透着一种病态的白,一头及肩的微卷黑发更称出他的白皙,却让他本就英俊的五官显得更加立体;长腿一条屈着,另一条大大咧咧地直接伸到路上——刚刚莱姆斯正是被这条腿绊了一下;身上看似普通的服饰仔细看便能发现价值不菲。这是布莱克家族的大少爷,西里斯·布莱克。

 

莱姆斯早就发现自己与同龄人不太一样。从初一开始,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对女孩子并没有什么兴趣——班花因为他的无动于衷足足郁闷了一个学期——她还以为是自己的魅力不够(天地良心,莱姆斯根本没有故意产生这个女孩所说的“若即若离的距离”)。反而是来自男生的触碰更能让他紧张。对于男生的靠近,他常常会感到无所适从,试图躲避。

一开始他并没有怀疑他的性向出了什么问题,他甚至以为自己有社交恐惧症或是焦虑症。但当他查阅了图书馆里的资料后,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这些病症所并发的其他症状。

后来他知道了,他喜欢的是与他同性别的男性。

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症状的他反而松了一口气——治疗心理疾病恐怕会花费一大笔钱。同时他也没心没肺的想,自己无父无母,至少不用担心出柜的事了。啧,怎么感觉自己并没有太过于关注这件事啊。

 

见到西里斯是在夏天的一个午后。他记得天空特别蓝,连一丝云彩都没有,跟用水洗过了一样,甚至可以用清爽来形容。西里斯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,领子开到了锁骨,黑色的牛仔裤上还挂着一条垂到膝盖的银色链子,黑色马丁靴倒是简简单单,细看却能发现鞋底将近五厘米。他的英俊令人无法忽视,身上的贵气更是让人不可小觑。

莱姆斯感到自己的心脏狂跳了一声。

爱神丘比特满意地收回了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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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里斯也算是出场了哈哈哈哈哈

我的文怎么总是结尾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哈哈哈哈

我怎么写的这么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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